| 海曙区出台《2009-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 |
| 2009-05-06 海曙 |

近日,海曙区召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全国、省、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海曙工作实际,专题研究制定出台《2009-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毕东华同志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意见》明确了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继续保持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质量和力度,扩大干部教育培训的覆盖面,使各级各类在职干部每年都有机会得到各种形式的培训,确保区管领导干部5年内累计参加培训时间达3个月以上;其他干部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2天,形成全体在职干部普遍接受教育培训的良好局面,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见》同时细化明确了区管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一般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干部等6类对象的不同培训任务。 《意见》同时提出了2009-2012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9个重点培训内容,分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为中心内容的重点培训、转变政府职能与服务型政府建设专题培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专题培训、现代化城区管理专题培训、现代服务员专题培训、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专题培训、建设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与竞争软实力专题培训、民主政治与社会主义法治专题培训、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专题培训。 为确保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任务的落实,《意见》还提出了四个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学风管理、强化制度保障和强化督促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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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时间:2012-02-08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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